借条上的证明人主要承担见证和辅助证明的责任,通常不承担还款责任。证明人的主要职责是确认借贷合同关系的存在,保证借款事实、双方身份等信息的准确性。在出现纠纷时,证明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作证,协助法院查明事实。
证明人与担保人的区别
证明人:主要作用是见证借款行为的发生,确认借贷事实的存在。证明人不承担还款责任,但在提供虚假证明的情况下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。
担保人:需要承担还款责任,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两种情况。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,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,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;而连带责任保证人则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。
法律条文支持
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条规定,证明人在借据、收据、欠条等债权凭证上签字,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,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因此,作为借贷关系的证明人不用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。